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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兩天,“今日頭條”手機APP被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先是曝出獲得1億美元融資,並實現高達5億美元的估值,隨即卻爆出其背後的版權問題。
  傳統“草”養大了網絡“羊”
  因涉嫌擅自發佈《廣州日報》的作品,“今日頭條”被享有《廣州日報》網絡傳播權的廣州市交互式信息網絡有限公司以著作侵權為由告上法庭。廣州市交互式信息網絡有限公司認為,“今日頭條”應承擔賠償責任,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在其所經營的移動客戶端刪除涉案文章,併在其經營的移動客戶端APP的首頁刊登一個月的道歉聲明,同時也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經濟賠償金及原告為維權支出的合理費用等共計10000元。6月4日,北京市海澱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公開審理,但法院並未當庭宣判。
  5日《新京報》也禁止“今日頭條”未經授權使用其作品。
  “報紙上發表的絕大多數新聞作品,除不屬保護對象的時事信息外,還包含著觀點和評論,超出了時事新聞的範疇,應受到著作權法保護。如果未經授權就使用、轉載,通常都構成侵權。”知名知識產權律師游閩鍵說。
  網絡媒體傳播速度快、閱讀更便利,掌握渠道優勢,而傳統媒體專業的採編團隊,則具備內容生產優勢。然而,長期以來,“傳統媒體的草養大了網絡媒體的羊,而這些羊卻習慣了吃免費的草”,事實上,網站對報紙新聞作品隨意轉載、摘編的行為相當普遍。“今日頭條”這款移動客戶端就是依靠“搬運”,通過轉載傳統媒體的新聞,積聚起了巨大的影響力和財富。
  “搬運”掩蓋不了侵權事實
  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總幹事張洪波表示,“今日頭條”已經涉嫌侵權,至少侵犯傳統媒體、新聞記者以及給媒體供稿人等的權利。目前已有很多會員到協會投訴。新媒體通過轉載產生關註度,獲得廣告收益,應該和傳統媒體分成。
  對於侵權質疑,“今日頭條”發聲明說,自己如任何一家搜索引擎一樣,只和網絡媒體合作,遵守搜索引擎的robots協議,自己屬於“鏈接搜索”的方式,而非“複製粘貼”,不存在侵權問題。
  “過去一年多時間內,我們已經和數千家媒體網站、門戶垂直網站、新興的網絡社區,以及自媒體達成合作。”據“今日頭條”相關負責人介紹,除了網易之外,四大門戶中的新浪、騰訊、搜狐均和“今日頭條”有合作關係。
  不過,搜狐否認與“今日頭條”存在合作關係;騰訊網也表示,和“今日頭條”沒有合作。新浪表示在新浪網內容、微博上與其有合作。在“今日頭條”最新獲得的1億美元C輪融資中,新浪微博作為戰略投資方跟投。
  據悉,在門戶網站與傳統媒體的合作,一般模式是,門戶每年付出一定金額,獲取傳統媒體的內容。但“今日頭條”並不支付這方面的成本,就抓取包括紙媒、網媒、自媒體等呈現在網絡上的內容。法律界人士指出,“今日頭條”搬運的不僅是新聞,更是版權,“搬運”掩蓋不了侵權事實。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律師游雲庭則認為,搜索引擎只是合理引用,而“今日頭條”的網頁看上去是內容在他們網站上,二者有很大區別。合理引用是做一個新聞摘要或者標題,然後加上鏈接,讀者可以進入原網頁閱讀。根據現有法規,這種做法不侵權。但“今日頭條”把別人文章的主要部分,甚至是全部在自己的網頁上呈現,有混淆新聞來源之嫌。
  據《新京報》報道,“今日頭條”所展現的新聞並非用戶使用搜索引擎得來,而是該款應用事先通過對信息的整理、歸類、排行和大數據算法之後“二次加工”的新聞。這種方式在版權法領域是典型的侵權行為,早已在國內外版權司法實踐中達成共識。“今日頭條”搜索展現給用戶的信息,在網絡版權法中被稱為“深度鏈接”,雖然省去了用戶反覆查找新聞的煩惱,不過也觸及了版權法所容忍的底線。“深度鏈接”判例多年前就已被歐洲法院所確立,近年來我國法院也都援引“深度鏈接”加以判決。
  傳統媒體無奈維權難
  實際上,傳統媒體曾多次作出嘗試,來對抗網絡媒體的內容掠奪,例如發佈網絡媒體公約、成立報紙內容版權聯盟,但收效甚微。華東政法大學法制新聞研究中心副主任、律師富敏榮指出,“主要原因還是實際操作有難度。”
  也有紙質媒體拿起法律武器維權,但這樣的零星嘗試略顯無奈。2011年之前,《新京報》曾對網絡新媒體提起過3起版權官司,起訴對象分別是門戶網站TOM、地方重點新聞網站浙江在線和iPad上“中文報刊”的應用開發者。在起訴浙江在線時,因涉及的新聞作品有7706件,《新京報》被要求“一篇一起訴”,這直接導致《新京報》放棄維權。即便有傳統媒體勝訴,獲賠金額也遠低於預期。
  “在新聞生產的鏈條之中,應該是內容為王,目前的狀況只能是一種過渡。”游閩鍵律師表示,傳統媒體應該積極站出來,否則處境會更加艱難。他建議,可以針對侵權網站在一段時間的侵權行為打包維權。譬如,某報紙發現一家網站兩年內擅自轉載自己數千篇文章,就可以一併起訴侵權,這樣能節約訴訟成本,又能形成集約效應。
  上海一中院知識產權庭庭長劉軍華指出,“對一件作品的侵權行為可以提起一個訴訟,法律也允許就同一個種類的案件合併審理。司法實踐中,法官對數量眾多的同質化訴訟採取的辦法是歸類、合併後審理,這樣可以縮小範圍,也具備足夠的示範效應”。
  本報綜合人民日報、解放日報、新京報等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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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野蠻生長堅決說“不”
  移動互聯網新貴“今日頭條”,剛剛拿到1億美金,版權和導流問題的各種質疑便蜂擁而至。傳統媒體覺得新聞“搬運工”不告而取,有點不厚道;甚至,有人憤怒地把“今日頭條”說成是“今日偷條”。
  其實,“今日頭條”事件既是利益之爭,更是權益之爭。
  當然,此事也折射出,傳統媒體轉型陣痛中的憤怒和對未來的焦慮。移動互聯、智能終端、大數據……新技術疊加新理念,新媒體、社交媒體、自媒體迎來了一個瘋狂擴張、野蠻生長的“最好的時代”。面對層出不窮的競爭對手和瞬息萬變的生存環境,傳統媒體被一步步侵蝕,生存環境日益逼仄,面對正當權益受侵害,憤怒和恐懼,是最自然不過的反應。
  就像紙和印刷技術的發明,曾直接改寫了傳播的概念。如今,我們似乎也正處在一個傳播概念被改寫的時代。但是,不管傳播概念怎樣改寫,傳播的核心是內容,這是不變的真理。傳統媒體有著最優秀的新聞生產者和最可信賴的新聞內容生產流程。這些,即便是競爭對手,怕也不得不承認。
  所以,張一鳴才說,“我們願意跟傳統媒體合作”,歡迎大家去和他談。願意合作,願意談,這值得肯定,但這話似乎還是有那麼一點傲慢——為什麼是“去和他談”呢?為什麼不是他主動來和內容提供者談呢?畢竟,讓內容提供者獲得應有的尊重和權益,是傳播生態告別野蠻生長,回歸理性和正常的必然。
  在互聯網時代,需要更加鼓勵技術和模式創新,但不能傷害原創內容的生產及其應有的權益。傳統媒體的內容被低廉甚至無償地“拿來”,最終傷害的,不光是內容提供者的權益,更有整個傳播生態和大眾的利益。
  本報記者 陳炳山  (原標題:傳統“草”, 養大了網絡這隻“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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