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國中文網報道,當地時間1月15日上午,舊金山總領館縱火案嫌犯馮嚴豐接受第二次庭審。其辯護律師提議保釋嫌犯,法庭答覆需要更多時間查看審訊文件。
  當地時間上午9時30分,馮嚴豐在位於舊金山市金門大街450號聯邦大樓15樓的E法庭出庭。與首次出庭情況一樣,整個庭審過程只有一分鐘。嫌犯馮嚴豐身穿紅色囚服,戴著腳鏈,被帶進法庭時環顧旁聽席的媒體記者,之後一直低頭沉默。法庭為馮嚴豐配了一名中文翻譯,但他全程一言未發。
  該嫌犯辯護律師當庭提議保釋嫌犯,法庭答覆需要更多時間查看審訊文件。案件仍由法官伊莉薩白·拉波特審查,嫌犯辯護律師為斯蒂夫·考拉爾,整個庭審過程中未提及嫌犯是否有精神問題。
  據報道,下次開庭時間為2月12日。
  文件顯示,馮嚴豐被控兩項聯邦刑事罪。第一項罪名是縱火罪,這項罪名成立,將被處以5年以上至20年以下刑期,罰款。第二項是蓄意破壞位於美國境內的外國政府、國際組織、外國官員或官員客人財產罪,罪名成立,將處於5年以下監禁。 鐘欣  (原標題:中國領館縱火嫌犯二次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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